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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出售条件是什么呢?

发布时间:2020-11-27 00:00 阅读量:315 来源:涿州房价网
商品房现房销售要符合七个条件格才具有合法的销售资格,简单地说即主体资格合法,"四证"齐全,已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拆迁安置已落实,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它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有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建好没有办理预售许可证也没有经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当作现房来出售,称现房只有"四证",这是违反相关法规规定的,应引起注意。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
  (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目前开发商销售现房不再需要办理《现售许可证》,但是所销售的现房需要满足以上七个条件。
  商品房现房购房者最关键是要看开发商是否拥有所售房屋的“大产权证”(“大产权”是指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如果开发商销售的现房没有取得“大产权证”,那么您需要特别注意,是否因为开发商开发的房子不具备上述条件而不能取得“大产权证”。卖商品房需要具备的手续如下:
(1)商品房销售的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审核批发的资质证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销售商品房同样需要取得有关的批准,为委托中介机构则需要取得相应的资格。
  (2)出售商品房需要已经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并依法缴纳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商品房建设完成并竣工,或者即使尚未建成但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条件。
  (4)经建设工程质量部门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书。
  (5)属于住宅商品房的,必须经过建设管理部门的审核,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6)经过测绘机构对房屋和土地使用权面积进行实际测量确定。
  (7)出售的房产已经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了新建商品房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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