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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按揭可以吗?婚后贷款买房,可以一个人贷款吗?

发布时间:2020-11-27 00:00 阅读量:342 来源:涿州房价网
婚后贷款买房必须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婚后买房做房贷,是需要看双方征信的,逾期不严重是没有影响的,逾期金额或次数过多,是会影响到房贷的。当然每个地方和银行的政策是不同的。



扩展资料
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不可以。

1.你可以先办理抵押贷款,或其他类贷款。然后将贷款拿到的钱作为首付再去贷款。但是这是两份合同,不能是一份。也就是说,先用其他方式贷款,把钱拿到手。然后再去房贷。

2.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3.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冯某与张某2000年5月经人介绍结婚,2002年2月夫妻双方向建设银行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了一套商品房。

首付房屋总价款50万元的30%(15万元),其余35万元贷款分10年向银行支付完毕。房屋产权证登记的是男方冯某一个人的名字。购房后,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按揭货款的按月还款义务。

2004年4月,冯某向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并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截至2004年3月,双方已还房贷款10万元(含利息2万元),还有约36万元的房屋本息贷款未偿还。



解析:本案的争议点在于离婚后如何计算按揭房的补偿公式。

由于冯某主张房屋的所有权,经评估,双方争议房产时值60万元。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房产增值基数(15万+8万)×房产增值率(60万/50万)}÷2=13.8万。即:如果房产归冯某所有,那么冯某需要要想张某支付13.8万元作为补偿。



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已经取得,且双方对房屋产权归属没有太多争议,只是补偿数额多少问题。尽管房产已抵押给贷款银行,但所有权并未实际转移。因此,按揭所得房产可以分割,只不过表现形式为现金补偿而已。



退一步讲,若法院判决归一方使用,待房贷偿还完毕后再分割房产,则对于没有房屋使用权的另一方是极不公平的,且实际操作执行也十分困难。

本案中房产首付款、已还银行贷款本金和离婚时已付房款所占房产比例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等量分配。至于本案中已还银行的2万元利息,属于已还贷本金产生的孳息,是贷款银行赚取的利润,与房屋增值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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